C72.警察朋友(1 / 1)苦労骑士
按照伊蒙的计划,他将会在今天下午的晚些时候和疯子帮的“少主”迭戈·瓦尔加斯碰头,为今晚的行动做准备。
这意味着他早晨、上午和中午的时间都还是空出来的。
他当然可以将大部分的时间用来和他的翅膀们“交流感情”。
听起来挺美好的。
但在他看来这并不合时宜。
战争已经开始了,他作为“幕后黑手”泡在女人堆里放纵自我算怎么个事儿?
——现在显然还不到可以肆意享受人生的时刻,他不能半途懈怠。
与其偷懒耍滑,不如出去找点给自己增加胜算的事情做。
——如果能想办法利用一下多梅尼科交给他的那些和俄罗斯人有关的犯罪证据就再好不过了。
实话说,这些证据对伊蒙来说算是“意外之喜”,因为他先前并不知道愚蠢的多梅尼科还给自己留了后手,所以这些纸质日记和音频证据原本并不在伊蒙的计划之中。
但多亏了莉莉安娜——全世界最棒的女孩儿。
伊蒙的手头上多了这些东西,既然有了,那不用白不用。
他昨天晚上在家里听了很多录音,也查看了很多写在纸上的“日记”,这些东西不说能把涅夫斯基家族彻底毁灭吧,至少也能让俄罗斯人“吃不了兜着走”。
而在洛杉矶的地下世界,让别人发现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和“彻底毁灭”也就只有一步之遥。
毕竟墙倒众人推。
这就好比说涅夫斯基在路上被砖块儿绊倒摔了一跤,然后其他人闻讯赶来围观,还顺带着踩他一脚,看看他死没死透,踩的人多了,就会把他给踩死……
如果可以,伊蒙当然想要毁灭涅夫斯基家族,但他不能一口气把这些证据全部曝光,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安全的渠道,而另一方面则是源于一旦他这么做了,傻子都能猜出来这些东西都是意大利人收集的,涅夫斯基肯定会为此讨要一个说法。
伊蒙并不在乎多梅尼科的死活,但他担心涅夫斯基会把血溅在莉莉安娜身上,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结果。
所以伊蒙特地从中精心挑选了一些“即便曝光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是谁干的”的“不痛不痒”的音频,将它们连同一部预付费手机放进了一个信封里。
这就是他的鱼饵和钓钩。
——现在水已经被他给搅浑了,他要用这些东西钓条鱼上岸。
这里的“鱼”指的就是警察。
没错。
警察。
伊蒙希望“结交”一个警察朋友,一个能为他实时提供警方信息的警察朋友。
这还是罗曼修理亚当一事给他提供的灵感,因为亚当的老爹就在海港分局中工作,警衔还不小,这使得亚当无论犯了什么事情,背后都有一个可以为他解决问题的靠山。
如果伊蒙没记错的话,亚当之前在同学家开趴体,结果被人给“举报”了,还是他老爹给他通风报信说警察马上就会找上门,让他们赶紧撤,亚当和他的同伴们这才“全身而退”……
不过伊蒙需要的不是靠山,他现在也有靠山,圣佩德罗疯子帮,虽然只是临时的靠山,但截止目前还算管用,所以他暂时还不需要给自己找一个警察当靠山——他倒是迫切需要一个能为他提供警察信息的情报源。
眼下这场帮派战争明显已经波及到了警察,这就相当于战场上出现了另一方势力,如果不清楚这个势力的虚实就盲目出击的话,很有可能会触霉头。
——历史不止一次告诉人类,信息是很重要的。
信息闭塞的结果就像现在的俄罗斯黑手党和瘾君子帮那样,被搅浑的水搞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
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得先保证自己的消息足够灵通,才能为所有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米格尔开车将伊蒙送到了洛杉矶警局海港分局附近,然后就开车离开了,伊蒙看了一眼手机里的时间。
——七点十四分。
如果伊蒙没有记错的话,此时正值海港分局巡逻警察“日班B组”班前点名的时间,日班B组的巡逻警察应该正在分局简报室里听值班指挥官通报昨晚海港区的治安情况。
那么什么是“日班B组”呢?
这就要涉及到一个十分专业的问题了。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美国警察制度的核心运作模式被称为“巡逻制”,巡逻,是美国警察警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理论认为,高可见度的警务巡逻可以显著地震慑犯罪行为,也能帮助警方在第一时间发现街头的异常,还可以对调度中心的调度任务做出快速响应。
所以在美国警察机构中总有一个独立的部门被称为“巡逻部门”,在这个巡逻部门里工作的大多数警察在街头巡逻的时间总是要比他们在警局里呆的时间长。
当然,这些巡警不可能全天候二十四小时都在街上巡逻,他们是人,不是机器,他们也需要休息,更别提巡逻本身是一件非常劳神耗力的事情。
所以巡警有着自己的轮班制度。
在洛杉矶,这个轮班制度被称为“3/12”工作制。
也就是每周工作三天,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
这个制度的好处是巡警每周可以在家休息四天。
但坏处是巡警每个工作日都需要高强度的工作至少十二个小时。
“做三休四”,听起来非常诱人不是吗?
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美好,这一轮班制度可是引发过工会与市政府之间的多次冲突,一直到今天也还饱受争议。
因为巡警名义上在工作日只需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但在警务实践的过程中,巡警们往往没办法及时和自己的工作“做切割”,就比方说他们也许会在下班的前十分钟抓捕了一名嫌疑人,那他们就需要押送嫌疑人、需要处理文书、需要完成各种各样的繁琐事项。
最终,他们也许会连续工作十五到十六个小时。
而研究表明,人在连续工作十一个小时后,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就会显著下降,而巡警不是普通人,他们随身携带致命武器,疲劳驾驶和疲劳执法极易导致车祸和过度使用武力。
显而易见,每项制度都存在着缺陷,警局能做的,就只有四处打补丁,好让这个制度变得更加健全。
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我们有了一个核心的轮班制度,也就是“3/12”工作制。
既然巡警理论上每个工作日都只需要工作十二个小时,那么接下来的事情看似就变得简单起来了——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正好可以分割成两班,白天一个班次,晚上一个班次,白班从早晨七点到晚上七点,夜班从晚上七点到早晨七点。
对半分可以完美解决一切困难!
——然而实际情况不会那么简单。
“对半分”会直接导致两个问题:
首先,巡警显然不可能一到警局就能开着车出去巡逻,他们需要换装备、需要点名、需要检查车辆,这就意味着,当上一班的巡警赶回警局做交接时,下一班的巡警还没有出发,直到他们出发,街面上是不会存在任何巡逻警力的,这将会是犯罪分子们的狂欢时刻。
其次,要知道街区犯罪率并不是全天平均分布的,通常来说,晚上六点到凌晨三点是警情的高发时段,如果只是“对半分”,那么到了最忙碌的夜晚,警力却没有额外增加,这会极大地加重夜班的负担。
——那该怎么办才好?
就像刚才说的那样,警局需要在上面打补丁。
于是A/B组应运而生。
假如说日班A组的巡警需要在早晨七点开车上街巡逻,那么日班B组会比A组晚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上街,这样一来,当日班A组的人在晚上七点下班回警局和晚班的伙计们做交接时,日班B组的人还能在街上多撑一会儿,直到晚班A组的人完全接手。
晚班也是同理。
不过这只解决了第一个问题,没有解决第二个问题。
于是警局继续打补丁。
他们又在日班和夜班这两个常规班次之外加入了第三班。
也就是所谓的“中间班”。
假如日班和夜班是两段木头,那么中间班就是钉在它们之间的第三块儿木头。
中间班通常会被设置在下午三点到凌晨三点,这样一来,在警情高发时段,街面上就会同时拥有“夜班”和“中间班”两批人马,警力得到了翻倍。
就这样,LAPD用两个办法十分粗暴地解决了“3/12”工作制带来的两大问题。
当然,“3/12”工作制还有着其它问题,就比如说加班费什么的。
但这些并不是伊蒙需要关心的问题。
他只需要知道用不了多久,日班B组的巡警就会出现在警局停车场就行了……
他会从中寻觅一个目标,然后把钓钩甩在那人脸上。
当然,不是所有的巡警都会成为他的“潜在目标”,他对目标有着严格的要求:
首先,这个目标得年轻。
越年轻越好。
最好是那种刚进入警局没多久的“菜鸟”。
道理很简单。
那些个在巡警岗位上混迹多年的人不是老油条就是扫地僧。
老油条就是属于那种有事儿能避就避,上班单纯就是为了熬到退休的人,这些人毫无干劲,看到饵料也懒得咬钩。
扫地僧说的就是那种经验丰富、本事很大,在一线干了一辈子的资深巡警,这种人的嗅觉有的时候比那些在总部特别小组里工作的警探还要敏锐,毕竟阅历摆在那里,这种人看见钩就咬,是因为他们有信心把渔夫拽进水里,伊蒙可招惹不起。
所以,只有那些刚入警局没多久的年轻人是最理想的目标。
一方面,他们刚刚加入警局,充满干劲,肯定指望着能尽早参与一场大案,然后调职进入制服组。
另一方面,他们比起一线警员更天真、更无知,他们之前学到的都是理论知识,有的甚至连理论知识也没学透,他们无法感知危险,只有一股子莽劲儿,简直就是提线木偶最优秀的原材料。
伊蒙就蹲守在海港分局停车场外面的铁丝网边上,一边蹲守一边盘算着等鱼儿上钩了自己具体应该怎么做。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也就是七点半左右。
几对巡警从警局里走了出来,来到了停车场。
伊蒙立刻站起来,将烟头丢在脚边捻灭,然后扒在铁丝网上观察起停车场内的情况。
在警局这种等级森严的地方,区分老鸟和菜鸟简直跟区分狼和哈士奇一样简单。
伊蒙的目光最先掠过走在最前面的那一对搭档身上。
那是两个体型壮硕的中年白人警察,他们的制服虽然整洁,但腰带上的装备却磨损得厉害,两人一边走一边还在谈论着昨晚的球赛,那种松弛感和漫不经心的态度说明他们至少在街头混了十年以上。
——这种人大概率是“老油条”,Pass。
紧接着是第二对。
黑人和拉美裔的组合,一男一女,年纪相差不多,比刚才那对白人组合年轻,但那个拉美裔男人的眼神锐利得像把刀子,即使是在停车场这种安全区域,他的手也下意识地搭在枪套附近,目光警惕地扫视着周边情况,一看就知道是个狠角色。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扫地僧”,属于那种能在你掏出鱼饵之前就把你手腕折断的狠角色,绝对不能招惹,pass……
又Pass了几对巡警搭档后,伊蒙的视线落在了角落里的一辆巡逻车旁。
那里站着一对黑白组合。
同样也是一男一女,男的是黑人,女的是白人,男的年纪更大,脑袋顶上很亮,女的很年轻,很漂亮,胸也很挺。
——嗯?
——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俩人?
伊蒙花了半分钟的时间思考了一下,猛然记起这对巡警搭档是当初他和罗曼去杀德米特奥时最先赶到俱乐部门口的那对巡警搭档,伊蒙现在还记得那辆巡逻车一路火花带闪电地从他的面前驶过的场景。
当时开车正是这个身材火辣的白人女巡警,显而易见,她对这份工作充满热情,而她的长相也暴露出了她是新人的这个关键信息……
除此之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新人巡警在那天晚上还跟自己的FTO在俱乐部门口吵了一架。
这说明她和她的FTO,也就是那个光头黑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这就意味着,假如她偶然间看到了钓钩上的“饵料”,她也不会在第一时间将此事告诉她的FTO。
想到这里,伊蒙对着那名女巡警会心一笑。
——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决定就是你了……
伊蒙眯起眼睛,眺望着那位女巡警制服胸口上的铭牌。
——哈特……
——哈特警官。
虽然铭牌上没有写着名字,但海港分局里姓氏叫“哈特”的新人女警察肯定就她独一份儿,应该很好查。
既然目标锁定了,该怎么把手里的东西交到她手里同时不会让她的FTO发现呢?
伊蒙当然不能径直走过去将信封交给她。
他得找个哈特警官和她的FTO分开的时间将东西交给她。
伊蒙想了想,计上心头。
他决定利用一下FTO的“咖啡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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